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锰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6.分期推进渣库污染治理。①建立地方锰渣库"库长制",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锰渣库防渗、监测等要求。对所有电解锰渣库,由铜仁市、松桃县分别逐库明确市、县级领导为"库长",负责包保做好相应锰渣库的治理工作(2021年6月底)。②开展渣库阶段性覆膜覆土复绿试点,并逐步推广松桃全县和市内其他区县(2021年9月底)。③对长期停用库、无主库以及库容已满的锰渣库,抓紧闭库销号,同步开展综合整治。按年度计划综合采取渣场闭库、综合整治、原位修复治理等措施实施整治。④完善渣库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⑤严控新建、扩建锰渣库,加强项目立项审批、用地条件、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查。

3.建立"四个清单"和"四个一策"。组织对锰矿开采、冶炼生产、锰渣堆存及渗滤液收集处理过程中的空气污染、水质恶化、生态破坏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链条、全覆盖检查,彻底排查区域锰污染风险隐患,紧盯违法违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矿、厂、库、站四个问题台账,制定实施"一矿一策""一厂一策""一库一策""一站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抓紧推进问题整改。

1.编制实施我省锰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坚持"电解锰基本产业+锰系新材料产业"并行发展,规划建设锰产业绿色发展园区,加快补链、延链、强链,构建涉锰产业发展高质量发展格局。围绕新型工业化谋划一批项目、特色项目。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锰企业转型升级。以锰渣场容量、可行锰渣综合利用方案倒推产能规模,新建项目采用工艺高标准建设。深入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锰矿企业兼并重组,引导落实厂矿一体化发展。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贵州省环保科技园 2号楼省生态环境厅流域二局

为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推进锰污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大力推动我省锰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牵头拟定《贵州省锰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8时。

固废网讯:日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锰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全文如下:

7.实现渗滤液规范处理。①加大力度解决锰渣库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严格落实锰渣库渗滤液收集处理、监测等要求,实现渗滤液锰、氨氮达标排放。②对松桃县各电解锰渣库渗滤液和文山水井、老卜茨水井收集处理实施"一站一策"分类监管,确保渣库渗滤液全部有效处理,针对雨季渗滤液污染问题,研究制定应急措施和方案(2021年9月底)。③对在产企业所属渣库,渗滤液经收集后泵回厂区污水处理站,督促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停产时)。④对停产企业所属渣库中具备渗滤液处理条件的,在污水处理站增设计量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确保氨氮、锰达到相应标准方可排放。⑤对不具备渗滤液处理条件的渣库,采取配套建设处理站或其他可靠措施收集处理渗滤液,严禁采取车辆运输方式转其他单位处理。⑥对建设标准低,设施陈旧,不能稳定正常运行的渣库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改造,强化运行管理(2022年6月底)。⑦在文山水井处理站、老卜茨水井处理站,开展低浓度、大流量氨氮处理技术试点,建设处理设施,确保氨氮达标排放(2022年12月底)。⑧督促企业严格管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定期开展比对监测,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外排废水自行监测。

为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推进松桃县锰污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大力推动我省锰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5.高水平整治电解锰企业污染。①推进保留电解锰企业高水平治污,确保在2022年底前取明显成效,在2024年底前要基本成功。加快启动试验,逐步解决电解锰企业电解车间氨雾无组织排放问题。淘汰电解锰企业含铬钝化工艺。提升电解锰企业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标准,在做好锰污染治理的同时,强化废水氨氮污染治理。提倡企业节约用水,从严做好各环节用水记录和台账管理工作,确保水平衡稳定;鼓励冷却水进入化合车间参与生产过程,建立冷却水使用的过程监控检测系统,严防冷却水超标外排放。强化厂区雨水、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实现厂区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全收集;完善厂区生产车间地面防渗、防漏、防腐措施,推进化合车间、电解车间等区域架空改造,杜绝出现跑冒滴漏情况。②对关停退出以及停产整合的电解锰企业,编制方案,全面拆除生产设施,做好拆除过程污染防治、拆除后及时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整治,以及生态损害评估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从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生产方式、结构调整等方面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治理松桃县锰污染,推进我省锰产业高质量发展。

11.严格环境监管。①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三三制"工作法(巡查、明查、暗查,访群众、查厂外、查厂内),深化网格员制度,压紧压实"四个清单"责任。②研究完善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锰污染物地方排放管控限值。严格落实锰矿山、锰生产企业、锰渣库环境监测要求,切实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③督促地方加大渣库应急管理、矿山恢复、渗滤液收集处理等有关方面的监管力度,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由地方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到2021年底,锰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松桃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以上;到2023年底,锰污染治理进一步深化,松桃河流域主要断面水质总体稳定,出境断面水体中锰浓度达标;到2025年底前,锰污染治理实现标本兼治,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加快结构调整。引导部分电解锰企业关停退出,在2021年底前全面拆除主要生产设施。保留提升企业编制实施高质量发展方案,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引导停产整合产能较小、市场竞争力弱的电解锰企业。加强与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合作,转型升级,集中化、规模化发展。

4.建设绿色矿山。加强矿山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全力做好锰矿山绿色矿山达标建设。①严格落实锰矿开采生产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粉尘、污水收集处理、危废规范处置,坚决杜绝违法排污、超标排污问题。②加强对在建和运行中矿山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法定义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深入实施锰矿山"一矿一策"整治,全力做好锰矿山绿色矿山达标建设。③科学推进历史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系统修复,统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利用、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等;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盘活利用矿区土地资源,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投入机制。④完善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体系,督促矿山企业加强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⑤积极推进锰矿资源绿色勘查,设立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推进厂矿一体化发展,引导锰矿资源向优势、骨干锰矿加工企业聚集,提高锰矿开采行业准入门槛,实现集中化、规模化发展。⑥继续深化锰矿中小企业的提质增效、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采用采矿新技术、新设备,提升采矿企业自动化水平,引导和推行矿山选矿技术,提高采矿效率和安全水平。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或造成锰矿资源破坏的矿山,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9.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松桃县锰污染治理的统筹协调,成立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领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省直部门和铜仁市、遵义市、松桃县、碧江区、大龙开发区、播州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项推动松桃锰污染整改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12.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任务措施抓细抓实,确保工作实效。省级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强化政策措施,督促和指导地方加快推进锰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落实"省负总责"要求,进一步压实市县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推动各有关单位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10.加强政策支持。①加大对松桃县锰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指导铜仁市加大松桃县区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电解锰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力度,积极申报纳入项目库,力争在环保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方面获得国家资金支持。②加大电解锰渣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力度,研发和推广电解锰渣无害化处置技术,电解锰渣生产水泥调凝剂、混合材、混凝土掺合料、新型墙体材料等综合利用产业化技术。③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完善酉水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8.建立以电解锰生产企业为主体的锰渣综合利用体系,着力根治污染问题。①统筹科研力量。整合省内外技术和人才力量,成立锰渣综合利用技术攻关课题研究组,加强与科研院校、专家团队、技术研究合作,协同推进锰渣水洗、热解技术科技攻关。②多措筹集并用好电解锰渣资源综合利用资金,持续推进电解锰渣无害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等技术研究,着力突破锰渣综合治理等技术难题,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加强锰渣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锰渣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推动锰产业走绿色发展之路。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与科研单位结合,主动开展锰渣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与工程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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