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迷彩服 冒充生态恢复 7年累计受到处罚126次

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材集团下属三级企业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甘肃)祁连山水泥公司")全资子公司。据督察组介绍,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现有3000吨/日熟料生产线和4500吨/日熟料生产线各1条,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建成投产,企业同时配套建了石灰岩矿和粘土矿各1个,其中,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面积0.1807平方公里,开采规模120万吨/年;盐井乡灯笼坪粘土矿采矿权面积0.2694平方公里,开采规模10万吨/年。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长期违法开采且未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通过弄虚作假也能评上绿色矿山。

"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违法越界开采长达十年之久,虽然被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依然我行我素,两个矿山均长期违法越界开采。"督察组指出,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逾越法律底线。"

督察组指出,中铝包头铝业长期忽视企业生产对周边群众环境的影响,生产期间排放的粉尘、废气污染严重,噪声扰民,环境问题突出。中铝包头铝业每年消耗燃煤约570万吨,由于运煤铁路专线尚未建成,完全靠汽车运输,每天约有600700辆运煤重型卡车经过附近村庄和社区,沿途抛洒的煤粉尘、排放的汽车尾气和产生的噪声污染严重。氧化铝原料运输列车经常在夜间运输,列车穿过时产生的震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电解二厂烟气净化设施与附近村庄仅一墙之隔,风机运行产生的轰鸣声和高压线产生的电流声严重扰民。

不仅如此,督察组现场督察时还发现,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上级企业中国建材(甘肃)祁连山水泥公司生态环保责任形同虚设,内部考核"走过场"。

用"迷彩服""扮绿"冒充生态恢复,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非但没有受到处罚,反而被评为国家绿色矿山;2013年以来,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包头铝业)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累计达126次,处罚金额高达1089.15万元,逾九成投诉都是针对中铝包头铝业。

督察组表示,已要求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2013年起,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在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外进行开采,今已越界开采约0.3619平方公里,越界开采范围面积达采矿权范围的两倍,违法开采石灰石约1400万吨;石灰岩矿的排土场也设在采矿权范围之外,占地0.1849平方公里。"督察组指出,更为严重的是,越界开采区域和排土场占地原为林地、草地,企业在未取得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用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将这一区域原有植被损毁殆尽。

在向督察组报送的说明材料中,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声称,2015年即已退出苟家寨石灰岩矿超矿界范围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但是,督察组现场检查却发现,苟家寨石灰岩矿既未退出超采区域,也未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督察组指出,苟家寨石灰岩矿已完成开采的4个平台及边坡均未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今年8月319月30日,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建材(甘肃)祁连山水泥公司和中铝包头铝业环境守法和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督察。无疑两家企业都没有过关。

督察组直指,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这种行为是"骗取社会荣誉"。

对于中铝包头铝业,督察组则指出,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环境管理粗放,长期忽视群众合理诉求,粉尘、噪声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突出问题,生态环境守法意识不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上级企业,对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问题长期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力,既没有在各项考核中有所体现,也没有开展过有效的督促整改。

同时,中国建材(甘肃)祁连山水泥公司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起到企业应有的示范作用,对下属企业考核不严不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此外,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督察组指出,2013年以来,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累计达126次,主要涉及污染物超标、无组织排放、未批先建等问题。

"近年来,在中国建材(甘肃)祁连山水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环保考核中,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考核成绩丝毫未受到违法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滞后问题影响,即使2016年被漳县原国土资源局处罚,当年仍然获得区域公司内安全环保名。2019年获得中国建材集团年度'六星企业'荣誉称号、中国建材(甘肃)祁连山水泥公司年度'5A'企业。" 据督察组介绍,按照规定,这些称号的取得均需具备"环保"的条件,但由于中国建材(甘肃)祁连山水泥公司对下属企业考核流于形式,内部考核走过场,问题百出的中国建材(甘肃)祁连山水泥公司才"屡获殊荣"。

中铝包头铝业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有三条电解铝生产线(产能55万吨)、三条高纯铝生产线(产能5万吨)、一条炭素生产线(产能12万吨)、2台33万千瓦自备机组;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中铝包头铝业的下属企业,现有两条电解铝生产线(产能74万吨)、3台35万千瓦自备机组。

据督察组介绍,中铝包头铝业电解铝生产时产生大量电解槽大修渣、炭渣和铝灰等危险废物。2003年建设的240KA电解铝项目环评批复已明确大修渣属于危险废物。2017年2018年在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中铝包头铝业在厂区内填埋大修渣处置后废渣约1.1万吨。

虽然问题出在下属企业身上,但是,在督察组看来,这两家企业的上级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督察还发现,中铝包头铝业大气无组织排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18年10月,水法再生电解质生产系统建成投运后,一直未配套建设VOCs检测和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直2020年4月系统才停止运行。"督察组说,中铝包头铝业铝灰暂存库和大修渣库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大量氨气无组织排放,味道非常刺鼻。

"群众对这些问题信访举报不断,特别是督察组进驻之后,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反映强烈。"督察组透露,截9月24日,督察组收到涉及中铝包头铝业的信访举报达276件,占有效信访总数的92.9%。

督察组指出,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通过披'迷彩服'的方式遮掩矿山生态治理不力之实,性质十分恶劣。督察组认为,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逾越法律底线;而中铝包头铝业则被指生态环境守法意识不强。

据督察组介绍,《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规定,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要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督察组指出:"从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中可清晰地看到,企业用给矿山披'迷彩服'的手段营造已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假象,通过瞒报、虚报蒙混过关。" 2020年1月,苟家寨石灰岩矿被列入绿色矿山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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