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排查采矿采砂等四类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施《自治区"绿盾 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29个自然保护区和60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排查出的问题尤其是四类焦点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原则,暂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为确保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内蒙古还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地"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实地核查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视情况采用致函督促、公开曝光、组织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自然保护区所在旗县人民政府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提高整改率。
按照《方案》,内蒙古各地要建立完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各类人类活动点位总台账、焦点问题台账和实地核查问题台账,及时更新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动态化管理,并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内蒙古"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发现存在问题为线索,将全面排查、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采矿采砂(石)、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问题及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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