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3.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和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利用项目。(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张家口市政府)

(六)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推进永定河—官厅水库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林业碳交易试点。(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张家口市政府)

3.促进矿业绿色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对生产规模小且开采方法、技术装备和管理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没有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矿山,进行整合重组和改造提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开展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转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张家口市政府)

3.做大冰雪产业。发展冰雪装备和器材产业,建成2个省级以上冰雪装备研发制造园区。加大冰雪人才培养力度,开发培育冰雪运动市场,举办崇礼世界冰雪经济论坛,承办精品赛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张家口市政府)

7.做细绿色生态农业。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和现代高效农业,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打造张杂谷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发展葡萄种植及加工业,打造的葡萄文化产业园。发展奶牛养殖及乳品加工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打造研发、科普、观光旅游、生产加工等全产业链,建设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张家口市政府)

4.实施多源增水。建设城市屋面、道路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在降雨量较多的怀来、涿鹿等县区实施农村蓄水坑塘集水工程、农村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农村雨水资源化集雨设施及配套工程。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再生水利用保障机制,保证合理的和运营收益。因地制宜对全市现有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建设再生水利用供水系统,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特色小镇全部采用中水回用技术,实现水资源良性循环。(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政府)

1.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落实《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实施差异化植树造林与管护。对未成林地和疏林地等低质低效林分进行改造提升。到2022年、2035年森林面积分别达到2760万亩、3035万亩,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50%左右、55%左右。(责任单位: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政府)

2.做精氢能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氢能产业。研发高效绿色制氢先进技术,规划氢能产业生态园,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汽车规模化应用,建成国内知名的氢能之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张家口市政府)

3.保护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严禁在自然湿地围垦,对湿地范围内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湿工程。修复东起沽源闪电河、西尚义察汗淖尔,东西长250公里、南北宽50公里的坝上高原湿地链,加快坝下低中山盆地湿地植被恢复和鸟类栖息地环境改善,保护流域上游湿地。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和退耕还湿工程。到2022年和2035年,湿地面积分别达到346万亩和351万亩,湿地率分别达到6.2%和6.4%。(责任单位:省林业和草原局,张家口市政府)

3.加快"空心村"治理。支持张家口市用足用好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政策。有序引导"空心村"搬迁人口向县城和镇集中,同步建设产业园区。2020年基本完成924个"空心村"治理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张家口市政府)

为推进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以下简称首都"两区")建设,根据《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加强草原生态系统建设。加强坝上"三化"草地治理,建设一批规模化草原生态示范区。实施禁牧不禁养和季节性休牧轮牧,提高草原天然利用率。加快草原公园和示范牧场建设。推进坝上地区低质低效耕地集中收储,在不改变地类性质的基础上,探索以自然恢复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产业。到2022年和2035年分别累计完成还草种草100万亩、180万亩,草原面积分别达到1695万亩、1775万亩。(责任单位: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政府)

3.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分批次开展退减灌溉,到2022年坝上地区压减水浇地40万亩,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从2022年起每年再退减10万亩,逐步完成119万亩水浇地退减任务。严控新打水井,推进关闭"自备井",到2022年将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5.8亿立方米以内。(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张家口市政府)

4.做优大数据产业。推动大数据全产业链发展,构建坝上地区、临京地区、城区三区联动产业发展格局。建设数据存储聚集区,配套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及大数据相关产业,打造京北大数据设备制造基地。谋划建设国家互联网信息产业园。(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科技厅、冀北电力公司,张家口市政府)

(四)狠抓工作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体系,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张家口市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省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将首都"两区"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专项督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扶贫措施精准落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到2022年所有行政村实现亮化、硬化、绿化、美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生态环境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政府)

1.提高涵水蓄水能力。持续实施永定河上游、白河等河道及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国家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到2022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张家口市政府)

2.畅通绿色能源输送通道。建设超高压、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完善清洁能源外送通道。优化变电站建设布局与高压输配电线路,实施农村电网改造与升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冀北电力公司,张家口市政府)

1.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园区清洁化、循环化改造。推广能源清洁利用,到2021年底完成60万农户电代煤或洁净煤取暖,到2022年市县主城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到2022年和203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达到30%、50%,到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622.5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源消耗降0.75吨标准煤/万元。依法依规抓好污染企业排污管控,推进扬尘污染、移动污染源、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治理,健全空气质量监控体系,到2022年冬奥赛区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到203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降25微克/立方米。(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张家口市政府)

《〈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年)〉实施意见》已经2019年9月26日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推进绿色城镇建设。落实"多规合一",优化城镇发展空间布局。拓展城镇绿色空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绿色建筑,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到2022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到2022年、203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万元左右、10万元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6万元左右、4.6万元左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政府)

1.优化空间格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先划定生态空间,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定并严格保护农业空间,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从严划定城镇空间,各类城镇开发建设活动在开发边界内进行。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实行多规合一,兼顾城镇布局和功能优化的弹性需要,完善绿色城镇体系,优化城镇空间结构,集约节约利用城镇建设用地。争取尽早完成张家口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复。(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张家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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