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39号)要求,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网上申请、矿山自评、第三方评估、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的程序完成了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全省共有32家矿山通过遴选。
现将通过遴选的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9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凡以匿名方式、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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